电动葫芦寿命试验的实质是对电动葫芦薄弱的零件进行寿命试验,或叫疲劳试验。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的薄弱的零件是不一样的,需在试验中验证。而在零件本身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零件疲劳问题的核心是零件在各个应力循环中所受应力的变化幅度和应力循环的次数。比如说,钢丝绳电动葫芦中电机到减速器间的轴受扭转、齿轮与轴间的键受剪切(本文仅举这几个例子,但并不限于这几种情况,例如吊钩、钢丝绳、卷筒到减速器间的联轴器、支座、连接螺栓等)等,根据GB /T 3811—2008[1]第5.8节,其应力循环特性值和疲劳许用应力计算如下式中:
r( rxy) 为应力循环特性值;[σ-1]为拉伸和压缩疲劳许用应力的基本值; ! xymin为构件在疲劳计算点上的绝对值小剪应力,N /mm2(当载荷落地时!xymin = 0) ; !xymax为构件在疲劳计算点上的绝对值大剪应力,N /mm2;σb为钢材的抗拉强度;[σrt]、[!xyr]为构件疲劳许用应力。如果试验时载荷不落地,则载荷的变化仅为吊重在空中起动和制动引起的载荷变化,一般不超过5%,则上例变为
从式 (5) 和式(6)可看出,此时零件的破坏已不是疲劳问题,而是静强度问题。式 (3) 是电动葫芦试验中,每个工作循环吊重都落地时的该构件疲劳许用应力值;式(6)是电动葫芦试验中,每个工作循环都不落地时的该构件疲劳许用应力值。两个公式计算的结果相差很大。众所周知,绝大多数情况下电动葫芦的实际工况是每个工作循环吊重都要落地一次。如果按照JB/T9008.2—2004[4]的规定,整个试验中吊重都可以不落地,就意味着用式(6)替代式(3),完全反映不出上例在实际工作中的疲劳情况和寿命情况,寿命试验对于这些零件来说无意义。以上分析是按 GB /T 3811—2008 第5.8节[1]中对构件疲劳计算的公式进行的分析,实际上对于轴、键等零件,计算公式会略有变动,但不影响分析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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