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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导绳器的相关检验标准要求

编辑:北京凌鹰   浏览:4319   添加时间:2019-05-05 11:05:45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B6.5项中专门对导绳器的检验提出了要求,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组现象。根据JBT9008.1-2004《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形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5.1.1.2采用单层缠绕的电动葫芦应设置导绳器,其能满足5.1.2.2的要求,采用导绳器时,应能保证当吊钩下降,钢丝绳没有其他外力作用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仍能正常工作。在检验中对于以钢丝绳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首先要外观观察是否设置导绳器。导绳器是否工作正常,对于多层缠绕的卷筒以及环链电动葫芦可以不设导绳器。除此之外电动葫芦式去起重机上常见的导绳器除了起排绳作用外,还担负着触动断火开关限制吊钩上下位置的作用。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B6.3.2钢丝绳固定: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多层卷绕安全圈为3圈)。GB6067.1-2010《起重机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4.1.1(d)也做出了相应要求。在检验导绳器时检验员还应该判断导绳器和断火开关上下限位的动作位置是否符合安全圈的要求。

但是在TSGQ7012-2008《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附件D对于电动(电气)葫芦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附件E型式试验报告中,都未对电动葫芦是否需要配备导绳器做出硬性要求,这就有可能出现通过了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的电动葫芦并未安装导绳器这和JBT9008.1-2004《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不一致。且在TSGQ7.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中也未对导绳装置的检验有明确要求。

前段时间对两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进行监督检验时,就发现两台某品牌的钢丝绳电动葫芦没有配备导绳器,安装单位提供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和报告中也显示该型号电动葫芦没有配备导绳器,电动葫芦的上下限位是靠一个重锤和行程开关实现的,由于缺少导绳装置,在实际使用中发现该两台设备卷筒上的钢丝绳经常跳槽造成钢丝绳排列混乱,磨损较快,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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